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第二章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第十五条有效市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本市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明确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的服务范围、办事指南。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