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以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