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第三章 交易管理第十二条有效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