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第二章 平台管理第十一条有效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制度。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拟订并适时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