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鼓励与保障第四十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结合实际参加各种文明行为促进活动,对本单位职工的文明行为进行鼓励和表扬。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