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鼓励与保障第三十八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文明行为先进人物褒奖制度及其困难帮扶制度。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