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鼓励与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建立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行以组织机构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为识别基准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录入受到褒奖的文明行为信息和受到处罚的不文明行为信息,并实现信用信息数据共享,逐步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