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鼓励与保障第二十七条有效鼓励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当他人出现伤病或者财产损害时,在能力范围内予以救助。鼓励支持公民采取合法、适当的方式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