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搞好文明行医、文明就医宣传,注重医患沟通,加强医护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公平有序、方便快捷的就医环境。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