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传承利用第三十二条有效利用红色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其陈列展示的主题、内容、史料以及讲解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报经审定,确保权威、准确、完整。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