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平台。地方法规 · 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