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二十八条有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人依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备案,并可以对公共收益的使用、管理,物业服务人使用机动车停车位等公共设施的要求等进行约定。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后,业主有权向备案部门进行查询。地方法规 ·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