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工程建设可能对周边房屋使用安全造成影响的,施工单位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在施工前实地调查周边房屋的地基、建筑主体情况,编制相应的安全防护方案,对房屋进行安全影响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对受到工程建设影响出现明显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的房屋,施工单位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