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第二章 科技创新载体第九条有效本市聚焦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进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西部(成都)科学城建设,打造科技创新主阵地和转型新动能。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