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本市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技创新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统筹管理、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