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小学校用地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市、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中小学校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中小学校布局规划的内容应当纳入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