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小学校用地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企事业单位依法举办的中小学校移交区县(市)人民政府的,应当同步移交学校用地和校舍,并及时提出不动产变更登记申请。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