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城镇供热用热条例第三条有效城镇供热用热应当坚持政府负责、民生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保障安全、规范用热、节能环保的原则。在保障供热质量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供热设施的建设、改造和运营。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