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本条例规定的执法事项,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由市、区(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30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