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推广公园城市建设理念,宣传公园城市建设成效,营造公园城市建设良好氛围。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