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加强对公园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市和区(市)县联动、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公园城市建设工作。

市和区(市)县公园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工作。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公园城市建设有关工作。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