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五条有效社会急救医疗指挥机构和社会急救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和聘任时,与其他岗位医务人员同等条件的,评审考核聘任机构应当优先评定。社会急救医疗指挥机构和社会急救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拟晋升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具有半年以上的院前急救岗位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评定。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