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第三章 社会急救医疗服务第二十二条有效120救护车救护途中遇道路交通拥堵等特殊情况的,社会急救医疗人员应当立即向社会急救医疗指挥机构报告,由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调整调度指令或者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协助。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