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急救医疗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