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提高社会急救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医疗服务,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急救医疗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