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在三星堆遗址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保护范围内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应当依法取得批准,并保证文物安全。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