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应当以公共财政支出为基础,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并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