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夜景照明规划区域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广场、绿地等,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夜景照明设施,并做到整洁美观、使用安全,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环境卫生管理地方法规 ·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