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本市倡导和鼓励居(村)民委员会组织制定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公约,动员居(村)民积极参与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地方法规 ·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