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村庄建设应当符合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