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十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已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编制专项保护规划,建立专题展示馆;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按照项目保护规划实行保护。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