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十七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濒危的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采取文字、图片、录像记录,征集资料、实物,保护场所、遗迹等措施进行抢救性保护。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