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和日常联络制度,了解老年人特别是困难家庭和单独居住老年人的生活状况。

城乡社区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协会等老年人组织,应当结合老年人自身特点、健康状况,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

支持老年人开展互助式养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对互助式养老给予指导和帮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互助式养老给予扶持。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