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配套建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点的运营管理。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将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相衔接,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捷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