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南岳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治安、卫生和安全管理,维护游览秩序,保护游客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