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销售农村可再生能源产品或者提供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所销售的产品质量和所提供的技术负责,并向用户传授安全操作知识,提供售后服务。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