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资质证书从事相关职业或者从事大中型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设计、施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农村能源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