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根据汛情、险情,需要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支援抗洪抢险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按相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