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二十二条有效有防洪任务的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在汛期实行抗洪抢险责任制。防汛指挥机构应当在汛期密切关注水情和水工程运行状况,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巡逻查险、排险。巡查人员发现堤坝滑坡、翻砂、鼓水、管涌等险情,必须立即上报,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险情。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