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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园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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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
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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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