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园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服务第三十三条有效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遇有紧急情况或者突发事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游客安全。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