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津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横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