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横县人民政府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负责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的具体工作,行使本条例赋予的职权。

外围保护地带由莲塘镇、平马镇、陶圩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