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水库开发利用不得缩小汇水面积。扩大水库汇水面积或者改变汇水条件的,应当经过科学论证,重新进行调洪演算,确保水库大坝安全。

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