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水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水库开发利用不得缩小汇水面积。扩大水库汇水面积或者改变汇水条件的,应当经过科学论证,重新进行调洪演算,确保水库大坝安全。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6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