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所在区域内革命遗址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地方法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