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工业企业应当执行国家循环经济技术规范,并在产品及包装物上标识其能源效率等资源消耗情况。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9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