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第十九条已废止居民委员会的财产由居民委员会进行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2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