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条例/第五章 改革与开放第三十五条有效雄安新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对符合税制改革和发展方向的税收政策,在现行税收制度框架内优先实施;对需要先行先试的,依法依规优先试点。雄安新区根据支持在京企业向雄安新区搬迁的税收政策,引导和推动符合雄安新区功能定位的在京高新技术企业加快转移迁入。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