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条例/第五章 改革与开放第三十四条有效雄安新区应当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除涉及国民经济命脉或者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外,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