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第六章 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第五十五条有效新建城市基础设施、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实行雨污分流,提高雨水收集利用率。城市和老旧小区改造应当将雨污分流纳入改造内容。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9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